佛山市禅城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扶持办法

2022-05-05 08:46
来源: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关于再次公开征求《佛山市禅城区促进企业研发和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扶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扶持内容及条款

  (一)持续培育和壮大高新技术企业队伍

  1.对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20万元。

  2.对成功评定为佛山市标杆高新技术企业的,则根据《佛山市建设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规模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佛科〔2020〕25号)》标准,每家给予一次性补助100万元,如佛山市另有新规定则遵从。

  3.对单一年度内成功辅导禅城区内企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3家及以上的科技服务机构,按照每家补助1万元,最高不超过20万元。每家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仅补助1家为该企业提供创新服务并发挥主要作用的服务机构。

  (二)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1.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上年度向税务部门自行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在5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包括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按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2%进行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200万元。鼓励各镇(街道)出台相关扶持政策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三)推进研发机构建设

  1.鼓励企事业单位组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提升自身研发管理能力水平。对成功获得国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类)资格的承担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300万元、50万元补助;对成功获得国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非企业类)资格的承担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30万元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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